感谢您给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来电子邮件,提请人权维护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的注意

尊敬的同仁:

您好!

感谢您给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来电子邮件,提请人权维护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的注意。

如果您的电子邮件涉及到提交材料以让任务负责人发送最终来文,请注意,特别报告员玛丽·劳勒(Mary Lawlor)和/或其他相关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将审查您提交的材料,并决定需要采取的行动。极为重要的是,您提出的申诉应属于任务范围内。为了您的案件得到受理,请填写下面的同意表格,并将其发回此电子邮件地址。在获得同意之前,特别报告员无法开始任何案件的工作

如果您的情况发生变化,特别是如果您认为不再需要特别报告员的关注,请再次与我们联系,提供补充资料。

如果特别报告员劳勒和/或其他特别程序决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采取行动,向政府和其他方面(如政府间组织、企业、军事或保安公司)发送来文,该来文将保密60天。之后,来文将与回复(如有)一起发布在在线数据库中。

如需获取关于来文以及如何提交申诉的其他指引,请点击此处

特别报告员能有效开展工作保护人权维护者,有赖于你们提供的信息。因此,我们非常重视您提供的重要材料,将其视为您工作的一部分。我们感谢您如此认真地承担着这一责任。

我们认识到,人权维护者需要任务的支持,但我们无法对所有请求作出回应。我们将努力对指称尽快作出回应,并对最严重和紧急的案件予以特别关注。

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说明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。

——玛丽·劳勒

以上内容为自动回复。